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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青弋江、水**、漳河干流取排水(污)口调查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省青弋江、水**、漳河干流取排水(污)口调查项目
项目编号:(略)
招标方式:(略)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日期:(略)
中标供应商名称: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长江下游水****勘测局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略)
中标金额:(略)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省青弋江、水**、漳河干流取排水(污)口调查项目; (1)建立每个取排水工程详细资料的技术档案。包括取排水工程的位置、图片、审批情况、取排水方式、取排水能力等基本信息。(2)准确掌握本地区的取排水能力。包括沿江各类工程的设计取排水能力和实际取排水量进行调查、汇总、统计。(3)建立一个取排水口的信息管理平台,将**省段**干流上的各类取排水工程进行数字化、信息化处理,通过建立GIS平台,全面、准确、直观、快捷地反映每个取排水工程的各种属性,提高水**管理水平。(4)提交实测的芜裕及**河段固定水文断面分流比资料;结合收集的近2个测次资料,进行水文测验对比分析的成果 ;1项;(略)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略)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机构名称:(略)
地址: **市镜湖区文化路39-2号海螺商务楼北楼4-5层
项目负责人:邰梦琴 联系电话:(略)
收费标准: (略)
公告期限:(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镜湖区文化路39-2号海螺商务楼北楼4-5层,联系电话:(略)。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略):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略),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略)。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略))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业绩(略)
特此公告。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