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招标代理:(略) |
****-08-02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08-23 11:00 |
平泉县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项目设备采购二标段(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泉县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项目招标人为(略),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垃圾转运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平泉市),建设规模:新建垃圾转运站19座,垃圾集中处理厂2处,日处理垃圾1(略):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略),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9:00至(略)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泉)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略)1:00,地点为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泉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略)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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