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市茅山镇何庄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土地复垦)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茅山镇何庄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土地复垦) | ||||||||||||||||||||||||||||||||||||||||||||||||||
标段编号 | ****-01;****-07;****-09;****-05;****-04;****-06;****-03;****-02;****-08; | 标段名称 | **市茅山镇何庄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一标段(FG19LK009);**市茅山镇何庄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七标段(FG19LK015);**市茅山镇何庄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九标段(FG19LK017);**市茅山镇何庄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五标段(FG19LK013);**市茅山镇何庄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四标段(FG19LK012);**市茅山镇何庄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六标段(FG19LK014);**市茅山镇何庄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三标段(FG19LK011);**市茅山镇何庄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二标段(FG19LK010);**市茅山镇何庄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八标段(FG19LK016);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9年8月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9年8月5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市茅山镇何庄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摇号定标) 提示:该工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完善企业信息库。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市茅山镇何庄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施工已由 ****政府以句政办发[2019]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代理公司为****,建设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市茅山镇 2、工程规模:建设总规模72.8578公顷,其中: 一标段(FG19LK009):建设规模为8.0863公顷 二标段(FG19LK010):建设规模为7.6747公顷 三标段(FG19LK011):建设规模为8.3088公顷 四标段(FG19LK012):建设规模为11.9924公顷 五标段(FG19LK013):建设规模为10.6665公顷 六标段(FG19LK014):建设规模为6.5284公顷 七标段(FG19LK015):建设规模为6.5749公顷 八标段(FG19LK016):建设规模为6.0352公顷 九标段(FG19LK017):建设规模为6.9653公顷 3、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9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凡有意向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就上述9个标段中任意1个标段进行投标,多投无效,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注意事项: 1、各投标单位自行认真勘察现场,深入了解施工区域现场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作出理性考虑后再进行投标,一旦中标后不管发生任何调整和变更,一律不再另行增加任何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2、施工期间的矛盾协调以及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①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在有效期内);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不得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变更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职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超过5年的。 (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⑨动态核查企业市政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 ⑩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必要条件: (1)依据镇政办发[2016]42号文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本地施工企业应出具**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信用管理手册”);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外地施工企业应出具**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信用管理手册》或在**地区缴纳的有效期内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凭证。 (2)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3个月(2019年5月、2019年6月、2019年7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三个月,不包含当月)。 开标时项目委托人持二代身份证、企业CA锁以及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投标工作(注:以上资料密封在一个档案袋中)。 (三)形式性评审内容包括: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四、其他要求: (1)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该工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完善企业信息库,确保各资审条件及扫描件网上可查。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未满3家时,将根据苏建规『2017』1号文件规定,重新招标。 五、入围细则 (一)当所有投标人<50家时,全部入围。 (二)当所有投标人≥50家时,从所有投标人中抽取20家单位入围。投标人的序号为投标人现场递交标书签到的序号,入围后****委员会判为形式评审不通过的,不再续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所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两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由此两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各随机抽取10家单位入围。 六、评标细则 (一)本工程中标价即为预算价,不下浮。 一标段(FG19LK009):中标价557914.46元 二标段(FG19LK010):中标价529540.28元 三标段(FG19LK011):中标价573203.98元 四标段(FG19LK012):中标价827472.96元 五标段(FG19LK013):中标价735985.95元 六标段(FG19LK014):中标价452346.27元 七标段(FG19LK015):中标价453673.23元 八标段(FG19LK016):中标价416433.74元 九标段(FG19LK017):中标价480606.55元 (二)定标方法:本工程采用“摇号定标”方法。 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 2.招****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商务条款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名单。名单确定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应当邀请所有投标人复会,并当场公布评审结果。 3.按入围的顺序,由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一个号码****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报告。 5.招标人将投标人资格审查和中签结果等信息在网上予以公示。 七、投标保证金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FG19LK009):1.10万元 二标段(FG19LK010):1.04万元 三标段(FG19LK011):1.14万元 四标段(FG19LK012):1.64万元 五标段(FG19LK013):1.46万元 六标段(FG19LK014):0.9万元 七标段(FG19LK015):0.9万元 八标段(FG19LK016):0.82万元 九标段(FG19LK017):0.96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帐户汇出,拒收其****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2081)。投标保证金交****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监管帐户,各投标单位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交易中心于开标当天9:30对各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实,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的保证金无效。 注: 1、按规定已办理年度投标保险的投标人提交《年度投标保证保险已保证明》(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的办理使用规则执行镇建招【2019】3号文)。 2、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电汇转账。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开标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标。 4、保证金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各投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一标段(FG19LK009):开户行:****商行华清支行 账号: 321********100****3322 二标段(FG19LK010):开户行:****商行华清支行 账号: 321********100****3331 三标段(FG19LK011):开户行:****商行华清支行 账号: 321********100****3340 四标段(FG19LK012):开户行:****商行华清支行 账号: 321********100****3359 五标段(FG19LK013):开户行:****商行华清支行 账号: 321********100****3368 六标段(FG19LK014):开户行:****商行华清支行 账号: 321********100****3377 七标段(FG19LK015):开户行:****商行华清支行 账号: 321********100****3386 八标段(FG19LK016):开户行:****商行华清支行 账号: 321********100****3395 九标段(FG19LK017):开户行:****商行华清支行 账号: 321********100****3402 (二)履约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电汇转账。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开标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标。 3、保证金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各投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 8月 1日00:00至2019年 8月 8日09:30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222.****.129/zjhynew,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CA证书办理咨询:051****21021,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3535)。 八、其他 (1)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予以处理。 (3)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19年 8月 1 日00:00至2019年8 月 5日24:00 止; (4)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监督单位:****规划局复垦中心;联系方式: 0511-****1108) (5)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9年 8 月 6 日(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将于 2019年 8 月 7 日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如招标人不能在此时间前完成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投标截止时间: 2019 年 8 月 8 日上午9 时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交易中心五楼第一开标室(508****服务中心A楼,地址:**市**路与华阳北路交界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一次 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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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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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市茅山镇何庄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摇号定标) 提示:该工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完善企业信息库。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市茅山镇何庄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施工已由 ****政府以句政办发[2019]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代理公司为****,建设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市茅山镇 2、工程规模:建设总规模72.8578公顷,其中: 一标段(FG19LK009):建设规模为8.0863公顷 二标段(FG19LK010):建设规模为7.6747公顷 三标段(FG19LK011):建设规模为8.3088公顷 四标段(FG19LK012):建设规模为11.9924公顷 五标段(FG19LK013):建设规模为10.6665公顷 六标段(FG19LK014):建设规模为6.5284公顷 七标段(FG19LK015):建设规模为6.5749公顷 八标段(FG19LK016):建设规模为6.0352公顷 九标段(FG19LK017):建设规模为6.9653公顷 3、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9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凡有意向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就上述9个标段中任意1个标段进行投标,多投无效,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注意事项: 1、各投标单位自行认真勘察现场,深入了解施工区域现场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作出理性考虑后再进行投标,一旦中标后不管发生任何调整和变更,一律不再另行增加任何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2、施工期间的矛盾协调以及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①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在有效期内);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不得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变更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职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超过5年的。 (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⑨动态核查企业市政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 ⑩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必要条件: (1)依据镇政办发[2016]42号文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本地施工企业应出具**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信用管理手册”);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外地施工企业应出具**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信用管理手册》或在**地区缴纳的有效期内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凭证。 (2)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3个月(2019年5月、2019年6月、2019年7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三个月,不包含当月)。 开标时项目委托人持二代身份证、企业CA锁以及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投标工作(注:以上资料密封在一个档案袋中)。 (三)形式性评审内容包括: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四、其他要求: (1)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该工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完善企业信息库,确保各资审条件及扫描件网上可查。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未满3家时,将根据苏建规『2017』1号文件规定,重新招标。 五、入围细则 (一)当所有投标人<50家时,全部入围。 (二)当所有投标人≥50家时,从所有投标人中抽取20家单位入围。投标人的序号为投标人现场递交标书签到的序号,入围后****委员会判为形式评审不通过的,不再续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所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两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由此两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各随机抽取10家单位入围。 六、评标细则 (一)本工程中标价即为预算价,不下浮。 一标段(FG19LK009):中标价557914.46元 二标段(FG19LK010):中标价529540.28元 三标段(FG19LK011):中标价573203.98元 四标段(FG19LK012):中标价827472.96元 五标段(FG19LK013):中标价735985.95元 六标段(FG19LK014):中标价452346.27元 七标段(FG19LK015):中标价453673.23元 八标段(FG19LK016):中标价416433.74元 九标段(FG19LK017):中标价480606.55元 (二)定标方法:本工程采用“摇号定标”方法。 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 2.招****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商务条款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名单。名单确定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应当邀请所有投标人复会,并当场公布评审结果。 3.按入围的顺序,由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一个号码****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报告。 5.招标人将投标人资格审查和中签结果等信息在网上予以公示。 七、投标保证金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FG19LK009):1.10万元 二标段(FG19LK010):1.04万元 三标段(FG19LK011):1.14万元 四标段(FG19LK012):1.64万元 五标段(FG19LK013):1.46万元 六标段(FG19LK014):0.9万元 七标段(FG19LK015):0.9万元 八标段(FG19LK016):0.82万元 九标段(FG19LK017):0.96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帐户汇出,拒收其****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2081)。投标保证金交****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监管帐户,各投标单位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交易中心于开标当天9:30对各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实,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的保证金无效。 注: 1、按规定已办理年度投标保险的投标人提交《年度投标保证保险已保证明》(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的办理使用规则执行镇建招【2019】3号文)。 2、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电汇转账。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开标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标。 4、保证金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各投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一标段(FG19LK009):开户行:****商行华清支行 账号: 321********100****3322 二标段(FG19LK010):开户行:****商行华清支行 账号: 321********100****3331 三标段(FG19LK011):开户行:****商行华清支行 账号: 321********100****3340 四标段(FG19LK012):开户行:****商行华清支行 账号: 321********100****3359 五标段(FG19LK013):开户行:****商行华清支行 账号: 321********100****3368 六标段(FG19LK014):开户行:****商行华清支行 账号: 321********100****3377 七标段(FG19LK015):开户行:****商行华清支行 账号: 321********100****3386 八标段(FG19LK016):开户行:****商行华清支行 账号: 321********100****3395 九标段(FG19LK017):开户行:****商行华清支行 账号: 321********100****3402 (二)履约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电汇转账。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开标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标。 3、保证金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各投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 8月 1日00:00至2019年 8月 8日09:30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222.****.129/zjhynew,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CA证书办理咨询:051****21021,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3535)。 八、其他 (1)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予以处理。 (3)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19年 8月 1 日00:00至2019年8 月 5日24:00 止; (4)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监督单位:****规划局复垦中心;联系方式: 0511-****1108) (5)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9年 8 月 6 日(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将于 2019年 8 月 7 日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如招标人不能在此时间前完成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投标截止时间: 2019 年 8 月 8 日上午9 时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交易中心五楼第一开标室(508****服务中心A楼,地址:**市**路与华阳北路交界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一次 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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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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