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略)
1.张家港市福前(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张家港力天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略)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略)
(2) 工程规模:原集体用房改造,建筑面积825m2;广场加铺沥青路面、现浇平石、Φ200、Φ300HDPE中空壁缠绕管、玻璃钢化粪池及检查井等;景观亮化工程。预算金额约305万元。
(3) 招标工期:(略)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略)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略)
5.申请人应当(略):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略)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根据建办市(2013)7号文,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临时一级建造师不可以参加工程投标);
(3)企业业绩、信誉:(略)
(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略)
6.本次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招标。请申请人于(略)天上午 8时30至下午5时到张家港力天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公园路197号504、505)报名(资格预审在报名时当场进行)。报名时携带报名申请书(格式在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下载)、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出示本人身份证,并附有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略)年6月)养老保险原件或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打印件,以上提供的所有材料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预审时带原件核查。
7、投标(略):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略)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略)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略):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略)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略)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略)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略)(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理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i、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 ),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略)
(7)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已加入《(略)张家港经开区政府、集体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房屋建筑总承包类三级及三级以上。
(8)符合法律、(略)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2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9.评标办法:评标方法采用以合理低价为中标原则。最低报价不得低于次低价5%(含)以上,否则作废标处理。
10.招标人地址:(略)
联系人:邵燕敏 电话:(略)
11.招标代理机构:
张家港力天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公园路197号5楼)
电话: (略)、(略) 联系人:严勤、吴晓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9年8月2日至 2019年8月7日
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