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的委托,就“龙潭路西侧20号地块一级整理”国有项目房屋动迁劳务和房屋拆除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略))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废标/流标公告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龙潭路西侧20号地块一级整理”国有项目房屋动迁劳务和房屋拆除劳务服务采购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略)
采购单位地址:(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略)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大道95号驾鹤商业街4号楼61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略)
四、废标、流标的原因
(略)受(略)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于(略)就 龙潭路西侧20号地块一级整理 国有项目房屋动迁劳务和房屋拆除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龙潭路西侧20号地块一级整理 国有项目房屋动迁劳务和房屋拆除劳务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略)平方米。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公告媒体及日期:中国政府采(略)。
采购公告日期:(略)
结果公告日期:(略)
五、磋商日期:(略)
评审地点:(略)**分公司(地址:****市**大道95号驾鹤商业街4号楼614室)
磋商(略):周国恩(组长)、郭(略)(采购人代表)
六、结果信息:
本项目由于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性磋商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所以本项目按废标处理。
七、(略):
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张曙光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市**大道95号驾鹤商业街4号楼616室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监督部门: **市鱼峰区财政局; 电话: (略)
八、结果公告期限:(略)
供应商认为结果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略)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略)
(略)
五、废标/流标日期:(略)
六、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公告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