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至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苏州河真北路蕰藻浜底泥疏浚工程代理建设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招标(略),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3.公司资产状况良好,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略)单位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执行行(略)。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苏州河真北路蕰藻浜底泥疏浚工程代理建设服务
2、招标编号:SHXM-(略)-069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ZX-ZB2019-0224)
3、预算编号:(略)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作为工程建(略),是受采购人的委托,履行项目建设管理的全部责任,应成立由(略),按委托合同要求,根据采购人方确定的建设要求、建设标准,承担自(略),除上级主管部门和采购人方所负责事项外的涵盖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安全、质量、投资、进度、文明施工(含环保措施)、立功竞赛等其它所有事项,并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采购人方的监督管理,执行相关的管理要求和程序。负责施工参建单位以及其它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负责办证和外部(略),承担工程建设全部责任。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略)
6、交付日期:(略)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略).00元(国库资金:(略).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略)。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8-08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8-14 16:00:00截止,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略)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2)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扫描);(4)提供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代建单位名录(环境水务类)相关资料;(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被授权人身份证。(7)信用中国((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略)gov.cn/cr/list)信息查询。注:以上资料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不接受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提交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8-08 09:00:00至2019-08-15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磋商文件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磋商文件文件工本费采用现金方式收取,缴费地点为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879号28号楼402室。2)现场初审前,登陆(http://(略)cn中的供应商报名)并录入相关企业信息后。在上述时间段内(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资质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各1套至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879号28号楼402室进行现场初审,通过初审及交纳文件购置费的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报价。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略)
四、磋商(略):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略)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普陀(略)
2、(略):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879号28号楼306室。届时请(略)(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不作为评审依据。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持报价时所使用的CA证书、网上投标签收回执(加盖公章)和可以(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网 、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详见(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至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虹口区吴淞路80号 | 地址: | 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879号28号楼402室 |
邮编: | (略) | 邮编: | (略) |
联系人: | 倪惠锋 | 联系人: | 陈佳桂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传真: | / | 传真: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