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关于川L******牌中型自卸货车(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时间:****.****.09 11:33:51 **省****将于****年8月26日10时至****年8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川L******牌中型自卸货车,用途:货运,评估价:****.00元。 起拍价:****.5元,保证金:****.00元,增价幅度:****.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法人、其他组织和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8月20日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看样自行,不另组织安排。(咨询电话:****-****022,白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违章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8月23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8月31****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银行马边支行,账号:622************。 十一、依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联系人:白法官083********
监督电话:083********
联系地址:****执行局马边县民建镇**大道70号
二〇一九年八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