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越西县人民法院关于位于四川省越西县越城镇新大街南段1号的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时间:(略)12 08:56:17 四川省越西县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位于四川省越西县越城镇新大街南段1号房屋的公告 四川省越西县人民法院将于****年9月5日10时至****年9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四川省越西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略)com/028/09,户名:越西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四川省越西县越城镇新大街南段1号的房屋(详见调查情况表)。 参考价:700万元,起拍价:490万元,保证金:25 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越西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越西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年9月2日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年8月28日10:30--11:30时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略),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保留(略),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略),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5日与本院联系。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标的(略),相应的罚款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与本(略)(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略)。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略)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功后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越西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西县支行,账号:(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略),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略),网址:https://(略)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略) 详细信息可在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略)gov.cn) 上查询。 四川省越西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日 拍卖余款交本院指定账户(户名:越西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西县支行,账号:(略)),请不要通过支付宝直接付余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