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流县龙津镇下窠百户新村桥至下窠百户新村公路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图设计已由 清流县交通局以清交建﹝****﹞ 2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下窠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招标人为 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下窠村村民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县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 三明市 市 清流 县(市、区)。
2.2项目的规模: 清流县龙津镇下窠百户新村桥至下窠百户新村公路工程 ,项目总投资为(略)元 。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 3 个月,缺陷责任期 2年。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 / 个标段,本次共招标 / 个标段。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所属组别 | 项目名称 | 里程 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或(略) | 施工 工期 |
/ | 清流县龙津镇下窠百户新村桥至下窠百户新村公路工程 | / | 具体详见施工图 | 1.挖除旧路面;2.边沟;3.混泥土挡土墙;4.水泥混泥土面板;5.圆管涵及倒虹(略)。 | 3个月 |
2.5工程总投资 (略)元 元,K值为 10% ,发包价 (略)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略), 要求投标人须注册在清流县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公路工(略) 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 (略)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略)1 个标(略),其中投标人每一投标段组通过随机确定可参投 1 个标段,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 1 个标段;对某一标段组投标的,投标文件需包含(略)。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略)
3.6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8 月 1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8 时 30 分至 11(略),下午15时 00 至 17 时 30 分,到 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229号D幢101店)采用 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 ****年8 月19日15时30 分00 秒,提交地点为:(略)(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
5.4 本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5.5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由法人代表(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进行验证,并递交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份(盖投标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略)。
6.根据清人社[****]67号文件规定,中标单位应按照项目或标段的项目工程总造价(工程项目合同价及追加合同价款)的1.5‰向人社局缴纳工伤保险费。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7.1评委委员会按照文件的规定对参与与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定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有效投标人名单,由各有效投标人随机抽取各自相对应的号码并当场公布(略)
7.2由招标单位代表、行业主管单位及县公共资源交(略))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直接在符合清发改〔****〕61号、〔****〕60号文件规定的县域内符合资质的所有注册企业(以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为准)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略))。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本县注册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8.确认
你单位,请于 **** 年 8 月 15 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确认函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或提交书面确认函到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确认函格式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略)。
9.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9.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略)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 。
9.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元整(小写¥****元) 。
9.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略)
9.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提交:(略)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略)gov.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下窠村村民委员会(盖章);
地址: (略)
联系人:(略)
电话: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 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229号D幢101店;
联系人:(略)
电话: (略)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略)
开 户 行:(略)
帐 号:(略)
投标保证金事宜咨询电话:(略)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略)
帐户名称:(略)
账号:(略)
农民工工资缴交联系单位:(略)
咨询电话:(略)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略)
电话:(略)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 (略)
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