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略)增设交通信号灯工程
编制时间:(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山东省潍坊市(略)增设交通信号灯工程,工程内容包括新安装建设18处道路路口交通信号灯以及10处改建路口信号灯线路铺设。
预算情况:本项目预算为(略)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新安装建设18处道路路口交通信号灯以及10处改建路口信号灯线路铺设,具体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附件,采购预算为(略)元。
2.需实现的(略):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路口交通秩序,杜绝安全隐患。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略)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实施时间:自磋商确(略),具备施工条件后45天内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
地点:(略)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略)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参照(略)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专家论证。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略),至201(略)。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略)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略)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略)
1.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魏女士 电话(传真): (略)
地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宋经理 电话(传真):(略)
地址:潍坊市健康东街与志远路交叉口富潍大厦B座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