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略)
项目编号:E(略)
(略)受(略)的委托,对(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及合成作战中心智能化采购组织招标采购,现拟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一、情况说明:
为了实现对案件受理、案件管理、涉案财物管理、执法办案的智能化监督,依托大数据对执法办案实现远程、可视、实时、动态一体化管理,实时远程参审、与新建的众兴镇派出所智能化执法办案中心实现无缝对接。我局拟采购一批智能化系统。 预算价为:220000.00元。供应商拟定为(略)。
二、拟(略):
经专家组论证,(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及合成作战中心智能化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和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经专家组认真评审,该项目符合上述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三、参加论证的专业人员: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1、 刘文斌 宿迁市泗阳地方税务局 工程师
2、 田千武 宿迁市泗阳地方税务局 工程师
3、 杨刚 江苏省泗阳中等专业学校 工程师
四、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其他供应商对此有异议,请于2019年08月20日17:30前提交书面质疑材料,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五、相关联系事项:
1、唯一供应商的名称:(略)
地址:(略)
2、采购单位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翟云常 联系电话:(略)
3、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泗阳县上海中路60-19号,逸景嘉园西大门北侧)
联系人:乔伶俐 联系电话:(略)、(略)
4、财政监管:财政局是政(略),依法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监督电话:(略)
(略)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