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110kV乌木站至**机场10kV线路**工程、**公司35kV流通坝站至利普芯10kV架空线路**工程金具、钢材采购
询价采购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公司110kV乌木站至**机场10kV线路**工程、**公司35kV流通坝站至利普芯10kV架空线路**工程金具、钢材采购询价采购项目(采购编号:****)于2019年08月07日在****完成了评审相关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就本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一、 评审结果
排序 | 中选候选人名称 |
1 | **** |
2 | **市****公司 |
3 | ****商贸有限公司 |
公示期: :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8月15日
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公示期间,各报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举报。
二、 评审情况简述
1、最低价评审法
****小组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审核各报价人应答文件是否合格有效,通过以上审核的报价文件,谈判小组将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含各项优惠价格扣除)评估各有效报价人报价(不含税报价),并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
2.其它情况说明:无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评审等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
地 址:**省**市明月路56#,联系人杨先生,电 话:0825-****848;
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市**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907室
联系人:张女士 133****2781, 杨先生 153****0537,电话:010-****8525
电子邮箱: ****@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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