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解废料综合利用项目环保验收招标公告 ****就电解废料综合利用项目环保验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有同类项目良好业绩的投标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招标内容: (1)、电解废料综合利用项目环保验收。 该项目利用现有生产厂房约1500平方米(单座厂房750平方米),每个厂房内各配备1台熔炼炉,并分别设置炭渣、电解质临时暂存区及尾炭暂存区,建成年处理炭渣10000吨的生产线。 (2). 项目环保验收部分内容 类别 | 项目 | 环保设施 | 数量 | 处理效果 | 验收标准 | 废气 | 熔炼炉 烟气 | 重力沉降除尘器 | 2套 | 除尘效率99.5%;除氟效率98.5%;高80m,内径2.5m排气筒排放 | 废气排放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要求 | 400kA电解烟气 净化一系统 | 1套 | 无组织 废气 | 车间地面及时清扫 | | 控制炭渣转运和加料无组织扬尘 |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废水 | 生活污水 | 依托一厂区废水处理系统 | | 达标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 (3).验收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并出具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验收监测报告书。 编制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按照国家及当地环保部门最新要求,协助业主方完成项目环保验收。 2、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依照《****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厂商。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出具项目环保验收报告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经营异常; 3)需提供近三年3个以上项目验收的业绩,验收单位未处在环保等相关单位行政处罚整改期内;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8月14日至2019年8月19日每天9:00-11:30,13:00-16:00。 4、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同开标地点。 6、开标时间:2019年8月20日上午9时30分 7、开标地点:****指定仓库电解一厂区办公楼。 8、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地 址:**市**区**镇岗子村 联系人:赵成龙 邮 编:730089 E-mail: ****@qq.com 电 话:0931-****320 传 真:0931-****2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