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全县扩容项目学校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略)
(略)受(略)的委托,对(略)****年全县扩容项目学校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略)****年全县扩容项目学校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略)
采购计划编号:(略)
代理机构编号:(略)
原公告发布日期:(略)
二、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63页附表3企业信誉:“1、投标人近5年内获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年度“守合同重信用”荣誉的计1分,获得国家工商行(略)。不累计分。2、投标人获得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AA信用企业”的计2分,“AA信用企业”的计1分。3、投标人获得的“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合格企业”的计2分。4、投标人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计2分。注:以上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提交(略),否则不计分 ”现更改为:“1、投标人近5年内获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年度“守合同重信用”荣誉的计2分,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守合同重信用”荣誉的计4分。不累计分。2、投标人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计2分。注:以上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提交评标委员会查验,否则不计分。 ”
2、原招标文件第63页附表3类似业绩:“提供****年1月份以来承担过30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的计1分,最多计6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提交评标委员会查验,否则不计分。)”现更改为:“提供****年1月份以来承担过30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的计2分,最多计8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提交评标委员会查验,否则不计分。)”
修改原因: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相冲突。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3、(略)。
4、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变更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三、采购人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四、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传真:(略)
公司地址:(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