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晋安河直排闽江通道工程第4标段(施工) 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榕发改审批[****]217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略)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略)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台江区,起于光明港晋(略),止于闽江
2.2. 工程建设规模:
绿化面积****平方米,长约920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略)
(2)招标类型: (略)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北起(略),与现状光明(略),南至江滨公园(AK0+00(略),K0+000~K0+207.89)光明港引港段、箱涵上部、江滨公园段景观绿化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景观拆除修复、总体土方、园路、景观及绿化、景观构筑物、电气、给排水、园区弱电设备、智能化及管线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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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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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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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略)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120 , 定额工期 120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9月30日前完成全线步道联通,12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建设部备案号J****-****)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略)
3.1. 本招标项目(略) / 级 /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 自愿组成(略) / 为牵头人, 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略),可通过(略)(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位项合同工程造价****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略)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3)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9:00:00 至 (略)7:00:00 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版(http://(略)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V3.3.0.0及以上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略)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略)9:45: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略)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按榕建筑[****]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按闽建筑[****]33号规定交存福建省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形式。 。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略)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略)org)、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版(http://(略)com)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德榜路53号1、5、6、7层(福机新苑三区15#楼) , 邮编: (略)
电子邮件: /
电话: (略) , 传 真: /
联系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52号金百合大酒店附属楼3楼 , 邮编: (略)
电子邮件: (略)
电话: (略) , 传 真: (略)
联系人: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版
网址: http://(略)com
联系电话: (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略)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