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空气加压氧舱(高压氧舱)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医用空气加压氧舱(高压氧舱)建设项目已由石柱土家族****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19】1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医用空气加压氧舱(高压氧舱)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街道都督大道29号;
2.2 建设规模:**医用空气加压氧舱(高压氧舱)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建筑层数5层,建筑高度20.4米以及相关配套设施(不含高压氧舱)采购;
2.3 投资规模:投资约492万元;
2.4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以及其他补遗资料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具体以县财政审定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建设的能力。
3.1.2 **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满足《**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8 月 15 日起,在《石柱土家族自****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石柱土家族自****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含电子文档、图纸)10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9年 9 月 5 日9时00分至2019年 9 月 5 日10时00分,地点石柱土家族自****交易中心(地址:****社区楼房湾组新**写字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监督网、石****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街道都督大道29号 | 地址:**市**区**路5号加州一号5-8 |
联系人:罗老师 | 联系人:张老师 |
电话: 023-****2457 | 电话:023-****7086 |
2019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