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受****委托,就耿车镇湖稍村湖大路路灯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耿车镇湖稍村湖大路路灯工程 (二)采购编号:**** (三)预算及最高限价:95849.43元 (四)工期:20日历天 (五)主要内容:耿车镇湖稍村湖大路路灯工程,详见采购需求部分。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或“三证合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供应商经****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19年1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竞争性磋商发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磋商申请均将被拒绝。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供应商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谈判活动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谈判活动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活动。 五、报名信息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15日-2019年8月22日8:30—18:00; (二)报名地点:****开发区世纪大道299号****; (三)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磋商文件领取费用:人民币200元/份,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五)报名联系人:张耀 联系电话:153****5353 六、报名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接受报名。 七、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8月26日15时00分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8月26日15时30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会议室 (四)响应文件接收人:张耀 联系电话:153****5353 八、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磋商时间:2019年8月26日15时30分 (二)磋商地点:****会议室 九、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耀 联系电话:153****5353 采购人联系人:王万里 联系电话:136****6662 **** **** 2019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