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南昌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江西省靖安县青湖社区人民山路18号1号楼101号一处住宅物业(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 公告时间:(略)15 15:48:43 南昌县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江西省靖安县(略)业的公告(第二次拍卖公告) 南昌县人民法院将于(略)0时至(略)0时止(延时除外)在南昌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江西省靖安县青湖社区人民山路18号1号楼101号。具体情况详见询价报告。 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8月16日起至2019年8月30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略),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竞买人是否受限购政策影响,请于竞买前自行向相关单位咨询,未经咨询参加竞买,导致无法过户等后果的,责任自负。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略)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7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1、优先购买权人:(略) 2、已通(略)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竞买人将拍卖余款在(略)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昌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行南昌支行,账号:(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略),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略),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略),淘宝网拍(略),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略) 法院咨询电话:(略) 看房电话:(略) 南昌县人民法院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