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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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自治县直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按程序报备同意,现将《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请按此联系工作。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谷傣族(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和《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规定,自治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自治县人民政府其他领导成员协助县长工作,并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县 长 刀建华 领导并主持自治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自治县审计局。 常务副县长 姚富成 协助县长工作,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以及发展改革、工业商务和信息化、投资促进、企业改制、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统计、金融、保(略) 分管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自治县粮(略))、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自治县中小企业局)、自治县财政局(自治县国资(略))、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自治县统计局、自治县投资促进局、自治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协助县长分管(略)。 联系自治县委办公室、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协自治县委机关、自治县纪委监委、自治县委组织部、自治县委编办、自治县委巡察办、自治县接待办、自治县税务局、市公积金中心景谷管理部、电信景谷分公司、移动景谷分公司、联通景谷分公司、人行景谷支行、建行景谷支行、农(略) 副县长 邓建祖 协助县长工作,负责公安、(略)。 分管自治县公安局、自治县司法局、自治县信访局。 协助姚富成常务副县长分管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自治县委政法委、自治县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自治县人武部、驻景军警部队、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自治县法学会等单位。 副县长 陈兆安 协助县长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住房和(略)工作。 分管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治县人防办)、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自治县行政审批局、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普洱景谷供电局。 副县长 李 梅 协助县长工作,负责教育体育、民政、文化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自治县民政局、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自治县(略))、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县食安委办)、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自治县一中、自治县二中、自治县民中、(略) 联系自治(略)党校、自治县文联(自治县社科联、自治县延安精神研究会)、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等单位和老干部工作。 副县长 姚 远 协助县长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务、搬迁安置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自治县水务局、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自治县铁路和机场项目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景谷公路分局、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景谷公路路政管理(略) 副县长 饶兴宏 协助县长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科技、林业草原、脱贫攻坚、特色产业发展、气象方面的工作。 分管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自治县扶贫办、自治县茶叶特色(略) 联系自(略)(分公司)、景谷兴(略)中队等单位。 副县长 张 山 协助县长工作,负责民族宗教、供销、地方志、妇女儿童、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自治县供销社、自治县地方志办。 协助李梅副县长分管文化旅游工作。 联系自治县委统战部、自治县总工会、团自治县委、自治县妇联、自治县工商联、自治县侨联、自治县残联、自治县红十字会等单位。 副县长 佘 娅 协助县长工作,负责脱(略)。 协助饶兴宏副县长分管自治县扶贫办。 副县长 尹 晔 协助县长工作,负责脱贫攻坚方面的相关工作。 协助姚富成常务副县长分管投资促进工作。 协助饶兴宏副县长分管扶贫协作对口帮扶工作。 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工协作关系: 姚富成—陈兆安 邓建祖—李 梅 李 梅—张 山 姚 远—饶兴宏 饶兴宏—佘 娅—尹 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