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委托监测(8-12月)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济南市(略)(8-12月)项目,计划委托监测(8-12月)一批监测项目,总预算为16万元。 |
二、采购(略): 1、采购内容、数量:详见需求方案附件。 2、需实现的目标:为满足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委托监测(8-12月)任务所需。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 / 4、需满足的要求: 4.1质量要求:合格 4.2安全要求:保证采购人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4.3技术规格要求:详见需求方案。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6%。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节能产品给予4%的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环境标志产品给予4%的价格扣除。 6、项目交付时间和地点: 6.1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7.1服务标准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行业现行规范。 7.2服务期限:符合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 7.3服务效率:符合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8.1售后服务:符合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 8.2验收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行业验收标准,并做到验收合格,达到采购人有关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
三、(略): 无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略),至(略)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略)。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略)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略)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1、采购单位: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 | 地址:商河(略) |
联系人:孙景志 | 联系方式:(略)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兰信招标(略) | 地址:山东济南市(略) |
联系人:马其腾 | 联系方式:(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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