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东阿大队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东阿大队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东阿大队劳务派遣服务(共128人) | 1 |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3)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略) |
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详见招标文件。 发布人:山东鸿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略)16时44分4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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