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年李庄保障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结果公示 (略)受(略)的委托,就封丘县****年李庄保障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了公开招标,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封丘县****年李庄保障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 二、项目编号:(略) 三、招标范围:(略)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五、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略) 评标地点:(略) 评标专家:(略) 六、结果内容: 一标段: 本标段因故废标,本次招标失败。关于本标段后续相关事宜请各投标人关注相关发布网站。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 工期:(略) 项目总监:(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 工期:(略) 项目总监:(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 工期:(略) 项目总监:(略)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收取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费用为:(略) 八、结果公示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 封丘县世纪大道封丘产业集聚区向西300米路南 联 系 人: (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133号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室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十、监督部门: 封丘县公管办:(略) 封丘县住建局:(略) 各有关当事人对(略),可以在公示期(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联系电话)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谨对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表示感谢。 (略) (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