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9]
市一院儿童滑轨悬吊康复训练系统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市一院儿童滑轨悬吊康复训练系统
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23日 09时00分00秒
开标日期: 2019年08月15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广场3号写字楼914-915
中标金额: 120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名称:悬吊器 ,规格型号:P1-6,数量:5套,单价:10200.00元,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审委员会名单: 余小荣、王玉萍、杨玉萍、陈容芳、纪红
招标人名称:****
地址: **市**区吉和北路19号
联系人:刘海珍
联系方式:133****5058
招标机构名称:****
地址: ****花园1幢202室
项目负责人: 许小娇 联系电话: 133****1056
收费标准: 按招标文件规定 收费金额: 3000.00元
公告期限:2019年08月19日 10时00分00秒至2019年08月21日 00时00分00秒(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公司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市**区城市之光写字楼12号32 ,联系电话: 133****1056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废标单位:**宜安兴华****公司;
废标依据条款、法规: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项加注星号(“*”)的主要技术参数或商务条款要求的;或加注星号(“*”)的任何一项主要技术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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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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