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施工招标公告
(略)
本招标项目(略)已由纳雍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纳发改审批[****]7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纳雍县化作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中央资金和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纳雍县化作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略)
(略)m?;(三)、取水、蓄水和输配水工程:新建2m?取水池3座,50m?高位池1座(含闸阀室),100m?高位水池1座(含闸阀室),消毒房2座(4㎡/座)排气阀井2座,镇墩20个,支墩75个,工程标示牌2块,安装缓释消毒机2台,铺设管道总长****米。建设标准:(一)、原则同意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6.5m/4.5m,路面宽度6m/3m,设计速度20千米/小时,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级。(二)、河道清理工程,原则同意采用人工或机械河道清淤。、输配水工程,原则同意水源选点3个,枯水季流量分别为1.82L/s、0.70L/s、0.26L/s,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要求
2.3 计划工期:(略)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文件等要求
2.5 标段划分:(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未完工的项目经理。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08月20日09时00分至****年08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9时00分至(略)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略),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9时30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学院路金帝豪庭1,2楼)。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09月1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无
纳雍县化作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毕节市纳雍县化作乡化作街上 |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都匀路金利大厦A栋****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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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雍 | 联系人:崔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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