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略)
(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乐都区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四标段(第二次)已由海东(略)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多渠道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
四标段:海东市乐都区蒲台乡、李家壕、中坝乡、洪水乡。
(2)招标内容:海东市乐都区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四标段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标段四
标段编号:(略)
标段名称:海东市乐都区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四标段
计划开工日期:(略)
计划竣工日期:(略)
发包内容:共建引水口3 座,其中维修1座,改建2座,输水管网83623m,配水管网5791m,入户管网3460m,蓄水池7座,其中30T蓄水池 6座,50T蓄水池 1座,减压池/井8座,阀门井69座,供水井108座,排气井2座,放空井12座等相应环境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略)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本(略)。
3.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编制参考资料(如有)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19年08月21日09:00时至2019年08月25日17:3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2 本项目无保密图纸。
4.3 招标人(招标代理)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陆(略)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9月16日10: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在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好的未加密的电子文件,当无法解密(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密封未加密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0:00,地点为:海东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东市乐都区南凉路)1号开标室。
5.4密封(略),招标人不予受理。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com)
■青海省电(略)(http://(略)251.34/fwpt)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二路18号管委会大楼12楼1203室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电子信箱:(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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