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略)
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水电分公司
劳务分包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略)
招标单位:(略)
水电负责人: 王磊 联系电话: (略)
发标时间:(略)
目录
1、 工程概况…………………………………………………….. .3
2、 招标要求…………………………………………………........3
3、 分包价款支付方法 ……………………………… ………..3
4、 对分包方的要求 ……………………………………………..4
5、 投标内容………………………................................4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略)
2、工程地点:珠海市横琴新区横琴大道北侧、艺文五道东侧、彩虹路南侧、艺文三道西侧
3、建筑面积:(略)
4、总造价(大写):(略)
(小写):(略)
5、施工范围和内容:本工程1#及地下车库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安装工程(包括变更联系单内容),包含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甲方有权增(略),乙方不得有异议)的机电劳务施工。
第二条 招标要求
2.1 本工程拟采用 包工、包辅材机械及部分主材的分包 模式,本次招标采取 人工综合单价、(略),招标方邀请 3 支施工队伍投标,择优录取 1 支中标。
2.2 建筑面积: 12532.47 平方米。工期要求: 194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3月20日 ,竣工暂定日期: 2019年9月30日 。
2.3 本次招标内容(范围:机电安装): 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机电安装、验收、成品保护、系统调试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合同承包范围。
2.4 由招标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电缆电线、桥架、灯具、阀门部件、水箱设备等;
2.5 拟由分包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略)
2.6 本工程招标方提供与业主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协议)的报价清单:
2.7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和珠海(略)。本工程质量等级达到 合格 。
2.8 文明安全施工:(略)
2.9 报价依据
2.9.1 执行 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
2.9.2 建筑面积依据图纸按定额计算规则计算;
2.10 报价内要求所含的内容和费用
2.10.1 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定额工工日综合单价【工日单价综合了如下费用:人工工日单价、其他直接费用工单价,其中包括:冬雨季施工用工、二次搬运费、成品保护用工、竣工清理用工、高层建筑超高费、建筑材料装卸、周转材料用工、施工机械设备进退场、装卸费、现场专业清理用工及不可预见用工、安全文明施工费、农民工保险、各项政府规定的费用及税金、食堂、住宿等其他一切费用】。
2.10.2 对付款方式的承(略)。
2.10.3本报价为一次性包定价。(洽商用工另议)
2.11 报价方法【按下列(1)~(6)列表报价】
(1)工日综合单价(元/工日)
(2)承包工程材料(约定的主要材料承包范围见上表)单价及对应的降低率 %。
(3)承包辅料及其他(略)(定额含量内)的降低率 %。
(4)承包机械费(定额含量内)的降低率 %。
(5)扩大分包主材费(定额含量内)的降低率 %。
(6)可承受的垫资金额(万元)
2.12 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本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实行达不到(略)
2.13 现场材料管理
2.13.1 由中标方采购的主要材料,在采购前应征得招标方同意方可采购,对于招标方指定品牌的不得随意更换。
2.13.2 中标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保证所供辅料及主材的产品质量,所购入材料需有国家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材料证书不能(略),一旦查出或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方承担一切责任。
2.14 其他:
2.14.1 招标人为分包人提供垂直运输机械,工程用水、用电,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施工用电招标人负责提供至楼层二级箱)。除此以外的临时设施如办公室、宿舍、仓库、加工厂及其它临时设施等费用均由分包人承担;食堂的生活用水(略)
2.14.2 分包人承担街道、派出所、建委、建设方、咨询公司、监理等部门所需的各项费用(按各分包单位中标的工程造价比例分摊),以保证工程顺利施工。
2.1343 工程资料必须与工程同步;资料归档及整理费用均由分包人承担。
2.14.4 工程月报量、变更洽商等工作均由分包人完成。
2.14.5 营业税改增值税,按国(略)。
2.14 6 地下室临时照明采用正式管线作为临时照明,分包人应配合完成。
2.14.7 若工期提前,分包人不得因工期缩短计取压缩工期增加费和抢工措施费。
第三条 分包价款支付方法
3.1 本工程分包价款支付按建设方支付招标方工程款进度,按比例支付:
3.1.1 分包价款部分按月预结算的 70%支付进度款;
3.1.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协议合同价款的85%;工程结算完成后14天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留结算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
3.1.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付清余款。
第四条 对分(略)
4.1 中标单位不得转包工程施工任务。
4.2 中标单位不(略)。
4.3 中标单位必须履行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承诺。采取切实(略)明施工措施,确保顺利施工。
第五条 投标内容
5.1 公司与施工队简介资料,管理人员、(略)。(本工程拟派人员,复印件)
5.2 工日综合单价,扩大分包的主材,辅料及其他材料费、机械费的承包降低率。
5.3 对付款方式及抗风险能力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