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第十二(略) | |
E(略)Q01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第十二中学新校区建设工程已由邯郸市行政审批局以邯审批字【2018】67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配套中小学建设资金、教育附加费、城维费和土地出让金提取的教育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略)㎡)。 2.2招标范围:邯郸市第十二(略),详见招标(略)(其中大门、邮政快递用房、看台等室外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略)。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略)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查询投标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申请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略)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略),如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大于9名,招标人将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择优选择9名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9-08-22 08:30至2019-08-28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4:00:00,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com)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略)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话: (略) 传真: (略) 网址: / 网址: http://(略)com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邯郸人民路支行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略) 账号: (略) 2019 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