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宾阳县人民法院关于宾阳县宾州镇临浦街镇人民政府临浦生活区1栋301号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时间:(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略)0:00至(略)0:00(延时的除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略)com/(略)pm=a213w.(略).(略)AvaVfU)上对被执行人李俊名下位于宾阳县宾州镇(原芦圩镇)临浦街镇人民政府临浦生活区1栋301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宾阳房权证第(略)号,建筑面积126.09平方米)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宾阳县宾州镇(原芦圩镇)临浦街镇人民政府临浦生活区1栋301号房。 标的物详情:标的物坐落于宾阳县宾州镇(原芦圩镇)临浦街(略),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多路公交到达;小区环境良好,附近有银行、学校等,周边配套设施完善。 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年9月22日10:00至****年9月23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起拍价:(略)元,保证金****元,增加幅度****元 三、(略):从起拍价开始以(略),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账户(未有淘宝网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竞买的,必须先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略),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统一看样时间:(略)午15:00至16:00,预约看样电话:(略)(滕经理)请自行前往。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略) 本院对拍卖(略),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略)。 七、(略):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八、标的物(略):1.应缴、补缴、(略).应缴、(略),以及该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略)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宾阳北部湾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户名:((略)218号,子账户账号:(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对上述标的(略),请于****(略)。 十一、是否可以适用 拍卖按揭贷款 :(略) 十二、买受人以最高价竞得房产后,应按本公告的期限要求将拍卖成交余款交至本院,逾期不交或者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略) 本院裁定重新拍卖后,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如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如保证金数额不足以交纳的,原买受人需要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将强制执行。 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相关说明:在公告之日起,未有人向本院申请优先购买权,公告后是否存在优先购买权,依据法律规定处理。 依照法释[****]18号《最高人民法院(略),淘宝网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 咨询电话:广西众居科技有限公司(略)(白经理)(略)(滕经理) 法院监督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联系地址:(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