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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 (略)
招标方式: (略)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开标日期: (略)
中标供应商名称: (略)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略)
中标金额: (略)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名称:产床;规格型号:CreLife3000;数量:1张;单价81000元;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需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 (略)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 (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机构名称:(略)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梅园路中段第19幢6层601
项目负责人: 张佳佳 联系电话: (略)
收费标准: 芜湖市政府性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付费参考标准 收费金额: 3000元
公告期限:2019年08月22日17时28分14秒至2019年08月24日 10时01分14秒(不少(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繁昌县春谷山庄 ,联系电话: (略)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略)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略),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略)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略)(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略)单位:(略)
依据条款、法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范围未注明用于分娩使用。
处理意见:(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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