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略)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略)县农业农村局
乙方:(略)
根据招标编号为[****]ZZWX[GK]****的(略)县益农社信息化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略):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略)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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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 | 互联网信息服务 | 互联网信息服务 | 1 | 项 | 国内 | (略) | (略) | 和信、强力巨彩等 | (VE(略))、Q2等 | 无 | ||||
合计: | (略)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陆万玖仟玖佰壹拾元整(¥(略))。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略)
4.2交付地点:(略)
4.3交付条件:(略)
5、合同(略),具体如下:
参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全部内容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要求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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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95 | 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5% | |
2 | 5 | 余款5%待(略) |
8、(略)
有,具体如下: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向甲方支付5%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向甲方交付所有的合格产品并完成所有的安装、调试等服务,并经验收合格后10日内,乙方若无任何违约情形,甲方予以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9、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合同有效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
10、违约责任
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期限,若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限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本合同货款中先行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逾期1天,按逾期交货金额的0.5%计算。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逾期交货部分合同金额的20%。 1.2如果乙方未能按(略)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本合同货款中先行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略),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略))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的款项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安装、调试等服务的,每逾期1 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200 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略)。 4.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略)),应按照逾期金额的0.5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5.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设备维保期内,(略)及提供合格网络传输服务的,甲方有权让第三方进行维保,由此产生的维保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即合同总金额的5%)中扣除支付,直至扣除(略)。。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略),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略)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略)
12、解决(略)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略),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略)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略)、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完成(略)县农业农村局益农信息社建设项目要求的全部内容,乙方按照设计图纸以及现行相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包含设备的制造、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对全县益农信息社信息员的不少于48学时培训、合同期间的维护费、县级运营中心三年的网络传输费用、全县73个站点一年的网络传输费用、接入省厅信息进村入户平台等所有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额外费用。 2.乙方按照要求组织施工,严格执行施工规定,安全操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项由乙方负全责,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干净。 4.乙方应对所供设备提供一年的免费保修期(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设备参数中对售后服务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保修期过后,设备需要更换零配件的,只收取零配件费用。 5.维保期内若设备在运行中发生问题,乙方最终维修响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12小时之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若在72个小时内无法修复使用的,乙方应提供同档次备用设备供用户方使用。 6.乙方须免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使用说明书、安装手册、维修手册、用户手册、出厂明细表或装箱单、制造厂质量合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7.供应商或制造商免费负责设备安装调试;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现场人员操作培训
15(略)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贰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略)
甲方: | (略)县农业农村局 | 乙方: | (略) |
住所: | (略)县华丰镇大同西路2号 | 住所: | (略)县平湖西路15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林东卫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方法: | (略) | 联系方法: | (略)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漳州(略)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略) |
签订地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