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略)
乙方:(略)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23]SHHY[GK]2019009-1的(略)血液透析机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略)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略)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略) | 体外循环设备 | 血液透析机 | 1 | 批 | 国内 | (略) | (略) | 尼普洛 | 尼普洛NCU-18和尼普洛NCU-18 | 无 | ||||
合计: | (略) |
3、(略)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陆万柒仟伍佰元整(¥(略))。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略)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解放路641号 (略);
4.3交付条件:(略)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招投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原厂原包装,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原厂出厂标准(以说明书为准),如设备不(略),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需在设备安装并可正常使用后60天之内,按甲方要求提供验收材料并办理验收手续。设备安装并可正常使用后超过1年未到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将退回乙方提供设备。双方对(略),如出现质量异议或品格规格、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应在7天内,按照甲(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甲方开箱点验仅是对数量和设备外观进行验收,并非是对设备(略)。安装调试后的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确认。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略) |
1 | 70 | 设备安装验收合格运行正常后,一个月内支付。 |
2 | 20 | 设备运行正常三(略)。 |
3 | 10 | 设备正常运行质保期到后无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长期有效。
10(略)
10.1、未按期足额交货的违约责任 1.1如果乙方未(略)(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略)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略)),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略),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若乙方不能交货,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不能交货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4、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接收或不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按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提请政府采购办协调处理,若造成乙方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略)。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可以免责。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提(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略) 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略),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略)。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略)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略)
14、合同条款
1)乙方对本次投标的设备提供 贰 年质保期(人为损坏不给予保修),含中标货物的(略),并提供终身维护,质保期自(略),期间乙方提供一切免费维修服务和免费更換零配件。中标货物为厂家原装正品,执行国家“三包”政策标准。质保(略),乙方仍(略)。2)维修服务的响应时间:本次采购的设备运行中如发生故障,所有产品乙方保证365天×24小时故障维护,故障响应时间2小时内答复,并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服务。3)质保期结束后,收到用户方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解决,承担终身维修服务,维修过程只(略)
15(略)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略)
甲方: | (略) | 乙方: | (略) |
住所: | 福建省上杭县临江镇解放路641号 | 住所: |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长山晏乡昌抚路6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操佟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略) | 联系方法: | (略)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贤李渡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略) |
签订地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