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支行卷帘门改造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支行卷帘门改造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略)支行卷帘门改造项目 1.2项目地点:(略)各支行 1.3招标范围:(略)支行卷帘门改造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原料采购、加工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5供货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8-23至2019-08-29,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廊坊市广阳区新世纪步行街第八大街77-2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略) 10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8 月 23日至 2019 年 8月 29日,每日9:0至 11:30 ,14:30至17:00 (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如下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略) 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②资质证书;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时提供)。 5. 投标(略)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09-16 09:30 ,地点为 (略)三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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