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文化长廊制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略)受(略)的委托,对(略)文化长廊制作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略)
二、招标项目名称:(略)文化长廊制作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略):(略)
四、(略):
序号 | 货物(略)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略) | 预算金额(单位:(略) |
1 | (略)文化长廊制作服务项目 | 一项 | 详见第三篇采购需求书 | (略) |
五、招标项目内容及需求:(略)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略)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略)至2019年8月1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略)东莞招标中心(详细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备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略)
九、提交投(略):东莞市莞城区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5号
十、开标时间:(略)
十一、开标地点:东莞市莞城区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5号
十二(略):
(一)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二)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号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邮编:(略)
(三)招标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
(略)文化长廊制作服务项目
变更通知
项目名称: | (略)文化长廊制作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略) |
首次公告日期: | (略) |
采购人名称: | (略) |
采购人地址: | (略)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略)东莞招标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室 |
经办人名称: | (略) |
联系电话: | (略) |
变更内容: | |
(略)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 |
(2)招标文件第18页《文化长廊制作方式及材料要求》增加下表内容: 5团队介绍1.5厘米PVC(略).93*2.67M,后面1.53*2.67M,22块97.7 | |
(3)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略) | |
澄清公告日期: | (略) |
备注: | 上述内容,作为招标文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内容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