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馆建设项目(施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9/8/27 | |
**** ****文化馆建设项目(施工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文化馆建设项目(施工工程)****改革局以苍发改[2017]45号文、苍发改[2018]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17-450421-87-01-014517,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等 项目名称:****文化馆建设项目(施工工程) 项目编号:**** 建设地点:**县**城干二路十字路口 建设规模:****文化馆,总建筑面积3744.62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系统、消防安全系统、配电及照明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绿化、地面硬化、避雷系统、通讯及网络系统、视屏监控及广播系统工程,并购置安装电梯设备等(具体详见本项目发包的施工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合同估算价:约989.987139万元 要求工期:270日历天 招标范围:按照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相关补充通知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设计单位:******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的结果为准)。 根据《**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9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交易中心****中心)(地址:**市三龙大道红岭大厦8楼,联系电话:0774-****499)进行现场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9月3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报名回执****交易中心****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费)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下)为2019年9月18日10时00分,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地址:**市三龙大道红岭大厦8楼)(具体开标厅号以当天电子屏显示为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七、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交易服务单位 ****交易中心****中心) 十、监督部门及电话 **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站 联系电话:0774-****106 九、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广场二路3号 联 系 人:李佩林 联系电话:0774-****395 招标代理机构:**** 分公司地址:**县石桥镇石桥村圩头组吴清、吴梓清、**清屋 联系电话(传真):183****8200 联 系 人:吴先生 ****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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