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02(略) 招标类型:服务 有效期:2019-08-27
编号:(略)
(略)受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单位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运营保险项目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招标内容:
1.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运营保险,包含财产(略)。
2.各险种条款以中标人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备条款名称为准。
3. 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运营保险项目考虑项目的复杂及风险性将选取首席承保人(1名)、承保人(若干);具体按下述方式产生:
①当通过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N≥7家时,选取5名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 所对应承保份额(%) |
第一名(首席承保人) | 50 |
第二名(承保人) | 20 |
第三名(承保人) | 15 |
第四名(承保人) | 10 |
第五名(承保人) | 5 |
②当通过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N=5或6家时,选取4名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 所对(略)(%) |
第一名(首席承保人) | 50 |
第二名(承保人) | 25 |
第三名(承保人) | 15 |
第四名(承保人) | 10 |
③当通过资格(略),选取3名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 所对应承保份额(%) |
第一名(首席承保人) | 50 |
第二名(承保人) | 30 |
第三名(承保人) | 20 |
综合得分最高(第一名)为首席承保人,按上述表格中所对应承保份额进行承保;其余承保(略)身份及承保份额。
本项目最终确定的综合费率及保险费总额为首席承保人所报的综合费率及保险费总额;其余投标人所报的综合费率及保险费总额仅作为价格评审因素,除首席承保人外的成员都必须接受首席承保人确定的综合费率及保险费总额。
二、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略))注册的、具(略),具有财产保险业务经营资格;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必须是经法人单位书面授权的注册地在项目所在地的地市级及以上分支机构;
1.1如果投标人是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略)
1.2如果投标人(略),应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法人公司的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法人(略)
(3)投标人经营(略)
(4)投标人法人公司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可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5或保险总公司给省公司、省公司给市级分公司(分支机构)的授权复印件,且授权内容(略)(分支机构)名义对外参与招投标活动、签署相关合同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三年限制);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投标人或授权其投标的省公司、总公司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份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略))地铁或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保险承保业绩(独家承保、主承保、共保都可;不含再保险分入业绩)(开标时携带符合上述条件的运营险保单及相关协议的原件备查,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8.保险总公司(略),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不低于B级(提供经审计的保险公司总公司偿付能力报告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投标人总公司的评级证明材料);
9.拟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9.1拟负责本(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8年8月-2019年7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提供材料复(略))。
9.2获得法人公司授权的人民币1000万元*承保比例的独立理赔权(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附7);
9.3拟负责本(略)(指近三年未被国家或省、市行政主管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处罚过,承诺书(略));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略)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8月20日至(略)(节假日除外)
报名截止时间:(略)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略)(常州市新北区锦绣路2号1-2号楼3楼D2窗口 联系人:钱女士 联系电话:0519-85580377)
招标文件售价:(略)
收款单位:(略)
银行账号:(略)
开户银行:(略)
四、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9年8月28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略)。
五、投标保(略)
投标保证金数额:(略)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略)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略)
★投标人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略),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拒绝。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到帐截止后统一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证明作为审核该投标人是否具有投标资格的依据。
六、可提供融资产品:
1.保函产品-交E融,详情点击[产(略);
2.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产品-E信融,详情点击[产品介绍]。
七、(略)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9月17日上午8:40-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午9:00(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略)午9:0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略)(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0楼)
十、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十一(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略)
业务电话:(略) 联系人:郁女士
财务管理中心电话:(略) 联系人:钱女士
网 址:(略)com (略)com
邮 箱:(略)
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专用发送邮箱:(略)
(略)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