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就“泰安市中心医院院区道路及排水改造工程”项目进行推荐性论证
(略)推荐性论证公告
根据医院招标采购工作安排,我院将对“(略)”项目进行推荐性论证,现邀请有固定销售经营场所,具有相关资质及提供售后服务的各级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采购项目名(略):
1、项目编号:(略)
2、采购内容:(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除满足政府采购有关资格规定外必须满足: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合格的投标商;
2、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否则由报价单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
3、在以往(略)
4、本次论证不允许联合体报价,严禁供应商借用他人的名义领取论证文件,串通报价。
三、获取推荐性论证文件:
时间:(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至(略)午10:00之前;
地点:泰安市中心医院办公楼303室(泰安市龙潭路24号);
四、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与推荐性论证时间:
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略)
推荐性论证时间及推荐性论证地点:(略)
递交响应性文件地点:泰安市中心医院办公楼303室(泰安市龙潭路24号)
五、本项目联系人:
商务部分:(略)
技术部分:(略)
传真:(略)
邮箱:zxyyzbcgzx@(略)cn
招标采购中心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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