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略),投标人投标报价须小于最高投标限价。
二、招标文件补充及澄清
1、招标文件P55页(略)中第3.1合同价格的3.1.2款中第(3)项“(3)当期基准价:在合同执行期内,以计量支付报表时间所在月份的前两个月当月陕西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发布的沥青信息价为当期基准价。”修改为“(3)当期基准价:交工验收以前,以计量支付报表时间所在月份的前两个月当月陕西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发布的沥青信息价为当期基准价;交工验收以后完成的计量,以交工验收时间当月陕西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略)
2、招标文件P84页供货要求5.3储存中的内容“沥青材料运抵交货地点后,对质量和数量签认验收前,由供货人负责储存保管。”修改为“沥青材料运至交货地点前的运输及保管由供货人负责,经验收移交后,沥青材料的储存、保管、倒运等由施工方负责。”
3、招标文件P84页供货要求“5.3运(略).4运输”
4、招标文件P96页“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格式)”第1条“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太白至凤县高速公路田坝至凤县(陕甘界)段、西乡至镇巴高速公路及国家高速公路银百线安康至岚皋(陕渝界)高速公路安康至岚皋段沥青供货招标标段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的约束力。”修改为“1(略)(陕甘界)段、西乡至镇巴高速公路及国家高速公路银百线安康至岚皋(陕渝界)高速公(略)(标段编号)标段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的约束力。”
5、招标文件P107页投标文件格式“7-3-1财务状况表”表格中第一行的年份“****年”、“****年”、“****年”分别修改为“****年”、“****年”、“****年”。
三、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推迟至****年9月12日上午 11:00时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10:00时至11: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西安市环城东路南段9号陕西高速神州酒店(详见酒店公告)。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应按此时间要求对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等与之相关的时间要求以及投标文件外层信封注明内容进行修改,且投标人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若投标人投标银行保函在本次补遗书发布之前办理完成的,可按已办理完成的提交。
请收到后于24小时内回函确认!确认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表六,回函邮箱:(略)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