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我县2019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环节及价格的补充公示
泰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我县2019年农业社(略)
为切实落实好我县2019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的通知》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略)等有关文件精神,拟调整扶持环节及价格。
1、调整扶持环节。8月1日之后将机插秧为主的1+X一体环节调整为机耕、机收等单项环节,列入扶持范围。
2、机收单项(略)(按机收市场价每亩120元的40%内调整)。其中补助款的50%由乡镇财政通过“一卡通”方式补助给被服务的农户,补助款的剩余50%由乡镇财政补助给服务主体。被服务对象为3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生产企业等)的补助标准为以上各环节补助款的90%(3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是依据闽政〔2012〕34号文件标准)。先前公示与(略),以本公示为准。
3、其余未调(略)泰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的通知》(泰农〔20(略))文件执行。
本调整条款公示期7天(9月6日-9月12日),如有异议请联系丁彩生 张前毅,联系电话:(略)
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6日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