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技术/服务 | ||
服务 | (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桂东县管理部购置业务用房 | 桂东县管理部购置业务用房 |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 (略)浙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桂东分公司
2、地址: (略)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 2019年7月4日 | ||
论证地点 | (略)郴州分公司会议室 | ||
论证意见 | 一、采购需求 1、本项目采购人为窗口服务单位,需要一个固定、独立的办公场所,不再适合长期租房,且不适合购买期房,须购买现房。 2、为了方便群众办事,所购置的固定办公场所与不动产中心及银行距离较近,且交通便利。 3、根(略),本项目购置物业的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总投资不超过5(略)。 二、拟购置物业的情况介绍 1、受地理位置限制,桂东县城可供开发的土地稀缺,近年来开发的楼盘很少,既满足区(略)。 2、拟采购的桂东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业务用房是“东方红广场”的一部分,位于桂东县新老城区结合部,区位优势明显,东接政务中心,南临桂东大道,西靠老城区,北临草堂河,处于业务经办银行和县不动产中心之间,与银行和不动产中心的距离均约1000米左右,交通十分便利,群众办事比较方便。 (略)平方米,可以设置服务区、办公区及配套服务用房,有利于该县住房公积金事业的长远发展且价格未超过500万元。 三、结论 经过前期市场调查,目前“东方红广场”是唯一符合采购条件的楼盘。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 ||
专家(略)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朱晨光 | (略)财政局 | 高级工程师、 注册造价师 | |
谢细平 | 经开区综合服务中心 | 工程师 | |
汤艳文 | (略)财政培训中心 | 会计师 |
六、公示期限:自(略),共计5个工作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略)
联系人:李凯平 联系电话:(略)
2、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郴州新贵华城三期B区B2栋1202室(骆仙路与民生路交汇处)
联系人:周丽玲、李路 联系电话: (略)
3.财政部门名称:(略)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略)惠泽路
联系人:汤主任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