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 1、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经查实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违反招标文件在建工程有关规定,将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限制投标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3—6个月,同时限制项目负责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1年,并报有关主管部门扣减企业诚信分。 2、工程款支付: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完成1#~4#楼销售节点的形象进度付合同总价15%;2)本工程所有单体的主体分部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30%;3)本工程所有单体的脚手架拆除后付至合同总价的50%;4)本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付至合同总价的60%;5)工程审计结束, 并经双方确认后三个月内付至结算审计价的 97%;6)质保期满两年,承包人将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全部按要求保修并履行义务后,扣除发包人垫付保修费、业主索赔款后经发包人同意支付审计价的1.5%;7)剩余1.5%在防水质保期满五年后,扣除相关修理、赔偿费用后一次性付清。每次付款均扣除暂列金额、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等。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约定:招标人在工程开工前付不低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30%,地下室全部完成后付至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以上工程款除农民工工资以现金支付,其他工程款招标人有权以转账、银行承兑汇票、现金等形式支付。(须开据正式专用发票)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时,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到账时间)必须在2019年09月30日 09时30分前一次性从企业法人****银行或电汇****服务中心(从会员系统获取子帐号)。 6、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采用二合一评标) 7、投标人应自行在**公共**交易网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答疑、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投标人出具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承诺书(最新缴费时间至投标截止日,需在近一年内) 9、其他:投标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可咨询新点客服:****980000。 10、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9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11、信用要求: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入联合惩戒对象的。 12、本工程不实行有限数量制,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列入评审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