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略)
本招标项目昆明至大理至丽江高速公路南华段路域环境绿化美化工程施工全过程跟踪造价咨询服务已由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昆明至大理至丽江高速公路南华段路域环境绿化美化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南发改发[2019]7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华县昆明至大理至丽江高速公路南华段路域环境绿化美化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略)(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跟踪造价咨询服务(具体的招标范(略)调整,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价格的理由),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招标项目在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造价跟踪管理服务。主要包括协助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中造价条款的复核、修订,施工方(略),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设计变更、新增工程综合单价、工程签证等资料的审核及造价控制,工程索赔(如有)资料的收集及处理等。
(2)与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其他服务(未涉及的服务内容参照《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09)实施手册》)。
(3)符合招标人关于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的相关要求。
2.2 招标范围:昆明至大理至丽江高速公路南华段路域环境绿化美化工程施(略)
2.3 项目总投资:(略)
招标规模:(略)
2.4 资金来源:(略)
资金落实情况:(略)
2.5 项目实施地点:(略)
2.6 项目实施时间:造价咨询合同签订后至委托项目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结束。
2.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
2.8.1建设规模:在昆明至大理至丽江高速公路南华段(K13+850-K58+850)公路产权范围(略),建设绿色廊道工程,实施造林面积3827.1亩,种植与植物景观相匹配的绿化树种。
2.8.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基本建设等有关规章以及住建部、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略)
2.8.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且在人员、设备、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3.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略)(包含资产负债表(略))。
3.3 业绩要求:自2016年至今(按合同签订时间)承担(略)(含1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全过程跟踪造价咨询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造价咨询合同)。
3.4 人员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在本单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16年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全过程跟踪造价咨询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造价咨询合同),提供近1年(2018年8月至今)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网站查询截图)。
3.4.2项目组其他成员配置要求: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并具备注册造价师工程师资格,其中中级及(略)(2018年8月至今)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网站查询截图)。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及管理制度,遵章守纪,较好的执行行业管理规定,没有发生过(略)。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略)
3.6省外企业提供有效的入滇备案证。
3.7投标人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 、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状态(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2(略)查询截图)。
3.8投标人须保证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业绩、人员证件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略),没收(略),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8时00 分至(略)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略)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文件,格式为*.BZBJ、图纸等);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略)。
4.3招标(略)。
4.4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为:银行转账或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申请(略)定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保证金收款开户银行:云南南华(略)(南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户名称:(略)
帐号:(略)-0011(注: -0011 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四位阿拉伯数字,代表招标项目的审核码,详见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保证金对应菜单内),登录系统后自行查看,必须以此账号(包含 -0011 四位阿拉伯数字审核码)为准缴纳保证金,短横杠 - 必须输入。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缴纳保证金后,自行(略),无需到交易中心换取到账收据。
投标保证金保险: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略),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
登录楚雄州公(略),进入 投标保证金 确认投标保证金 确认 ,确认交易保证金,并打(略)。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前注意在 银行来款记录 列表处检查,是否(略),显示已绑定,即为缴纳成功。
投标人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打印的保证金缴纳回执,在开标现场交给招标人(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若开标现场不能提供的,拒收投标文件,因此产生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投标保证金的详细操作步骤请登录http://(略)cn/fwzn/xzzq网址到 下载专区--资料下载 中下载《云南省省级保证金操作手册》、《楚雄州投标保证保险网络投保及分配操作流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0时00分。
5.2电子投(略):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http://(略)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 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略),招标(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南华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公告发布期(略),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信息,我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华县昆明至大理至丽江高速公路南华段路域环境绿化美化工程建设管理局
单位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昆明市铂金大道云南映像城市公园广场1栋2001室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监督单位: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 监督电话:(略)日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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