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南芬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本溪市南芬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经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政府批准,受本溪市国土资源局南芬区分局委托,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公开出让郭家办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南芬经济开发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共计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 名称 | 规划用地 面积 (平方米) | 用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出让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建筑高度(m) | ||||||||||||||||||
郭家办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用地 | 1333 | 郭家街道办事处金坑村 | 工业 用地 | 1333 | ≥0.7 | ≥30 | ≤25 | 28 | 6 | |||||||||||
南芬经济开发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项目 | 15167 | 下马塘街道(略) | 工业 用地 | 15167 | ≥0.7 | ≥30 | ≤25 | 424 | 85 |
二、出让原则及方式
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增价竞价、价高者得。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略),并且没有欠缴过我市土地出让金。
四、竞买(略)
申请人应于公告之日起至(略)5时止,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单位身份证明及身份证等资料到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获取出让文件资料,同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委托报名的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必须符合竞买人资格。
不接受电话、(略)。
申请地址: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9号。
五、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在(略)5时前存入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不计利息。交款人名称与竞买人名称一致。竞得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六、挂牌出让时间、地点
挂牌出让时间:(略)6时,现场竞价时间(略)0时。
挂牌出让地点: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9号。
七、挂牌出让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 位: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略))
联 系 人:(略)
传 真:(略)
联系电话:(略) 44878959
网 址:http://(略)com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略))
本溪市国土资源局南芬区分局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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