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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场地原有建筑垃圾外运项目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略)(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虎行审投项【****】8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通安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通安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略)(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略)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略) 规模:(略) 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略) | 新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场地原有建筑垃圾外运项目 | 新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场地原有建筑垃圾外运项目 | 10 | |||||||
3.投标(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略)(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略)14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略)。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略)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详见3.1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详见3.1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本项目采用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年度),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市政公用-Ⅰ组、市政公用-Ⅱ组、市政公用-III组;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三、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 无 四、备注: 1、本项目预算价EXCEL、发包价计算表上传于附属文件中,请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 2、本项目采用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年度),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市政公用-Ⅰ组、市政公用-Ⅱ组、市政公用-III组; 3、开标时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CA锁,本项目项目经理无须参加开标会议; 4、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规定格式填写“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且在规定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根据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关于修订《苏州市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企业目录》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上传有效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处置许可证》,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6、苏州市外企业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标单位无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技术标)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商务标); 8、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的是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本项目预算价****.23元,下浮率详见发包价计算表,最终发包价为****.96元,请各投标单位按此发包价格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五、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六、本次招标拒绝企业年度综合考评C类及以下和有拖欠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以国家住建部、江苏省级、苏州市级相关政府行政网站公布为准, 如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处罚期限的,按有关文件执行); 七、本次招标拒绝苏清办【****】3号文通知中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参与本项目投标; 八、本项目代建单位为(略)新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九、本项目已由(略)(虎丘区)行政审批局审批、核准。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略)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苏州市通(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地 址: | 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3号8号楼402室 | ||||||||
邮 编: | 邮 编: | (略) | ||||||||
联 系 人: | 奚家荣 | 联 系 人: | 王雅 | |||||||
电 话: | (略) | 电 话: | (略) | |||||||
传 真: | 传 真: | (略)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略)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 户 银 行: | 开 户 银 行: | |||||||||
账 号: | 账 号: | |||||||||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