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略)
泗阳县325省道南侧地块(菱湖公园众兴段)征收项目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泗阳县325省道南侧地块(菱湖公园众兴段)征收项目拆除工程已经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略)。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泗阳县南至泗水大道、北至325省道、东至用地红线范围、西至用地红线范围;
1.2工程规模:325省道南侧地块(菱湖(略))航拍面积3(略)。
1.3计划开工时间:(略)
二、本招标工程设一个标段,具体为:
泗阳县325省道南侧地块航拍面积****㎡,无后建房的建(略)。
三、资格审查方法: (略)
四、评标方法:(略)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略))资格,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
5.3其他条件: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3.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3.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略)),或因(略)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3.6项目负责人必(略),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近6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略)
5.3.7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且分值不低于(略)(原泗阳县信(略));
友情提醒:自(略),全市第三方信用评价审核工作移交给信用服务行业协会负责,经协会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具有原同等效力。
5.3.8符合法律、法(略)
5.3.9本工(略)。
六、本工程可以采用液压剪拆除,费用自理。
七、本工程(略),招标人设最低投标限价为8元/㎡,本工程采用现场二轮报价,报价最高的投标人就是本工程的中标人。
八、拆除工程残值费缴付方式:中标人中标后应向招标人支付10万元作为工程拆除的履约保证金签定拆除工程协议。在具备进场条件时,甲方开具《进场通知书》后,2日内向甲方缴纳中标价40%的残值费;在甲方向乙方交房达到总户数60%时,乙方应再向甲(略)数90%时,乙方应向甲方缴(略)。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降低中标价。
九、中标人中标后到县行政审批中心办理有关渣土清运手续。
十、公告发布时间及参加投标要求
10.1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为****年9月12日上午8时30分至****年9月19日下午17时30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略)gov.cn/ ),本项目公告下方附件下载招标文件,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时签到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现场报价,未参加开标前现场签到和现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得进行本项目的现场报价;
通过(略)本费100元人民币,方可进行报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10.2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公示期内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参加投标;
10.3凡在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伪(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处理外,将不与退还全部保证金,并记入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十一、开标时间、地点及到场要求
11.1开标时间:(略)
11.2开标地点:(略)
11.3到场要求:投标人(略),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委托(略)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为无效投标人不予参加投标。
十二、注意事项
项目招投标期间,所有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将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略)gov.cn/ )发出,投标人应经常登录系统接收、查看相关讯息。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反映,否则后果自负。网管科:(略),工程科:(略)。
各投标人如若对招标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予公告期以书面形式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监管科提出。
十三、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