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口河区枕头坝一级水电站土地复垦工程施工标段招标文件
更正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于金口河区枕头坝一级水电站土地复垦工程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存在异议,经研究决定,现将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更正。更正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类似项目业绩为:
1、近三年(2016至今)至少新承接或正在施工或已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5000万元的农业综合开发(含土地整理)项目类似业绩得4分,每增加1个加4分。最高得12分。
2、近三年(2016至今)至少新承接或正在施工或已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以上的农业综合开发(含土地整理)项目类似业绩得8分。
注:已完工项(略)(包括初验报告或终验报告)(略)印件盖章。
更正为:
1、近三年(2016至今)至少新承接或正在施工或已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2000万元的农业综合开发(含土地整理)项目类似业绩得4分,每增加1个加5分。最高得14分。
2、近三年(2016至今)至少新承接或正在施工或已(略)开发(含土地整理)项目类似业绩得6分。
注:已完工项目需(略)(包括初验报告或终验报告)复印件盖章;新承接或正在施工项目需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盖章。
二、原公告:5.1 投标文件递(略)(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 9 月 25 日 09 时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三楼(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乐山市公共(略)。
更正为: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略),下同)为 2019年 9 月 30 日 09 时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乐山(略)(嘉兴路与龙(略))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三、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顺延至2019年9月29日15时00分。
四、与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事项不变。
招标人:(略)
日 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