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陆丰市人民政府批准,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我中心现对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现状)进行公开挂牌出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位于陆丰市东海经济开发区上海路东,土地面积****平方米,宗地号为ZD(略)号,土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商业部分不超过15%),土地使用年限:居住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二、用地规划设(略):根据《陆丰市东海镇经济开发试验区上海路东储备土地(原市公安局、信用社土地)规划设计要点》规定,该用地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2.5,≤3.5,建筑净密度≤35%,绿地率≥30%,限高(略),停车位按总户数1︰1.2配置,地下(略),高度负5米内。
三、竞买人的条(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四、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现状进行出让,采用网上报价的方式进行竞价,竞买人需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进入“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在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内缴纳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竞买,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lfsggzy.cn:****。
五、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万元,报名履约保证金(略),竞买每次递增数额为人民币200万元。竞得人的确定方式为价高者得。
六、项目建设和其他要求:
1、竞得人必须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竣工。
2、竞得人除缴交成交款外,还必须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七、本次网上交易的挂牌时间要求:
1、公告时间为(略)
2、竞买时间为(略)7时00分。
3、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略)6时00分。
八、竞得人须在竞买成交后按网上交易系统的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竞买申请书》、《竞买资格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并按交易文件要求持有关资料原件于网上挂牌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按规定,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0天内缴清。
九、免责声明:我中心是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共交易平台,仅负责提供交易平台服务,按委托方委托要求及土地规划设计条件发布交易信息,公开接受竞买,对于标的物本身不负任何连带责任。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网上挂牌系统发布的《交易须知》为准,如有疑问或不明情况,欢迎致电或到办公室咨询。竞买申请人如需了解上述标的物的详细情况,可向委托方咨询,联系人:黄先生,电话:(略)
联系单位:(略)
办公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二O一九年九月(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