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偃师市老310国道顾县段沿线街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 (略) | |
(略)受(略)委托,就偃师市老310国道顾县段沿线街景观提升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略) 1、项目名称:偃师市老310国道顾县段沿线街景观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略) 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略) 3、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略) 4、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共1包。主要为老(略)圾土挖除进行素土回填,原有花坛边缘石更换,拆除原有道(略)。(详见磋商文件)。 5、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年08月28日至****年09月03日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略) 2、评标地点:(略) 3、评标委员会名单:周建新(组长)、崔(略)(业主评委) 四、成交单位信息 (一)企业名称:(略) (二)企业地址:郑州市二七(略) (三)成交金额:(略).00元,大写:贰佰零陆万叁仟玖佰圆 (四)项目负责人:(略) (五)工期:(略) (六)质量目标:(略) 五、公告媒体及公告日 (一)公告媒体 《_》、《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二)公告日 (略) 六、质疑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和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郑州市商务外环17号格拉姆商务大厦座18楼****室 联系人和电话:(略) (略) ****(略) | |
| |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