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招标公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鸿山街道鸿运街改造工程鸿山街道鸿运街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 | | | | | | |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鸿(略)(项目名称)已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略))以关于鸿山街道鸿运街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19]2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市新吴区人民政府鸿山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略).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鸿山街道鸿运街改造工程(标段)的施(略),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2、项目(略) |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略) 2.1.2 建设规模: 鸿山街道鸿运街景观改造工程,全长约600m,改造面积约(略)中沥青铺装面积7808m2,块料铺装面积9015m2,绿化面积2067m2。本次主要内容为鸿山街道鸿运街景观改造。含原铺装面及基础拆除外运,花坛拆除外运。重新施工沥青面停车位和井字砖停车位;广场铺装;花坛砌筑等。 2.1.3 合同估算价: (略) 2.1.4 工期要求: (略) 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10月01日,竣工日期:2020年01月08日 2.2 招标范围: (略) |
3、(略) |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略))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略)。 |
(2)项目负(略),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略)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自 (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19-06-12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略).4.2项的规定。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09月12日 14:00 时至2019年09月20日 17:00 时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略) |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售后不退。 |
5. 投标截止时间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年09月27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 资格审查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7. 评标方法 |
本次招标采用二合一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市公共**交易网、**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9、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市新吴(略) | 招标(略): | **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市新区鸿山街道锦鸿路1号 | 地 址: | **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中南发展大厦西座801 |
| (略) | | (略) | |
| 联 系 人: | 吴季明 | 联 系 人: | 张琳 、朱云滟 |
| 电 话: | (略) | 电 话: | (略)、(略) |
| 传 真: | | 传 真: | (略)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略)@qq.com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