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数公示](略)中央厨房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略)中央厨房 建设项目 采购(略) 采购人:(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略) 采购项目名称:(略)中央厨房建设项目 编制时间:(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名称:(略)中央厨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略)指定地点 计划投资:(略) 供货期限:自政府采购(略),达到使用效果;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略)中央厨房整体建设项目,计划投资约78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此次规划建设的融媒体技术平台项目,将按照(略)融合媒体业务发展的需求,运用互联网思维,形成融媒体解决方案的总体设计,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主要打通传统广电业务和新媒体业务,整合全台自采新闻资源,各部门在素材、媒资管理方面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避免新闻重复采制或闲置浪费。利用新技术实现全台内容生产上的信息畅通和资源畅通。在内容生产的过程中,流程做到可视化、移动化、数据化、科学化,从信源汇聚,新闻报题,协同生产,快速多端发布,效果跟踪,人员考核,提供数据为指导,指标量化,优化管理。在渠道上打通省、市、区县三级,整合连通互动发展,打造媒体矩阵。通过应用该信息管理系统应达到提高采编人员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的目的。打通省市县三级,并完成与山东广播电视台融媒体平台的对接。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安全隐患。 技术规格:(略) 物理特性:施工(略),必须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如合格证(略))。 5、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供货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至2019年12月31日安装调试完毕,达到使用效果; 供货地点为(略)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详见附件。 8、售(略):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规范; 三、(略) 论证意见:经论证,本项目技术参数不存在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 论证专家:(略) 采购人代表:(略) 四、公示期限: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略)至(略)。 五、意见反馈方式 (略)对(略)中央厨房整体建设项目(项目编号:KLZCGK2019-150#)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年9月16日上午10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明(略)同时将电子版发(略)邮箱)派专人递交至(略)(地址:东营区黄河路与庐山路东南角华泰中心B座13楼1322室,联系电话:(略)),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在(略)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招标文件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与庐山路东南角华泰中心B座13楼1322室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