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9-12 **(略)
根据自治区粮食局、财政厅《关于印发“优质粮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宁粮展[2(略))和我县《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同发改发[2018]17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推动我县(略),我局拟通过竞争性遴选方式确定4家产后服务体系项目建设企业(第二批),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1、拟参与遴选的企业法人要求未进入“失信人员名单”。
2、拟参与遴选的企业应具备符合产后服务能力的仓容要求,在当地具有一定数量的粮油订单面积,且订单履约率达到30%以上。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具有建设用地。农民*(略),土地流转规模1000亩以上,粮食产量500吨以上;粮油加工企业年加工能力在2000吨以上。
3、企业项目实施方案总体目标和考核指标清晰,措施具体可行,能够落实企业自筹资金。
二、 申报材料
1、按要求填写**县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企业遴选申报表。
2、按要(略)。
3、企业需提供粮食收购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扫描件。
4、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核实后,三年内不受理其项目申请。
三、报送时间
参加遴选的企业须将申报材料于9月19日前报送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四、(略)
企业自愿报名,凡符合遴选条件规定的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给县发改局(粮食(略))核实。县发改局(粮食局)将对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邀请专家和相关部门成立评审委员会于9月23日进行评审,由专家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并对企业进行实地踏勘。评审后形成评审意见上报县发改局后,将拟认定的产后服务中心建设企业名单公示5天并无异议的,由我局形成正式文件上报区、市业务部门。
五、其他
有意参(略),并咨询了解相关要求。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12日